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3500t/d系统碎矿设备及备件出售招标公告

作者:大黑山钼业 来源: 2023-03-03 阅读 138

 

设备出售招标文件

 

 

 

 

 

 

 

 

 

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因我公司3.2万吨/日采选工程改扩建项目建设需要,将原3500吨系统选矿厂部分闲置设备及备件出售处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有意竞标者前来投标。

  1. 招标物资分为A、B二包,各包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等详见第三部分。
  2. 交货期:现货(中标后付款即可移交)。
  3. 投标地点:永吉县西阳镇撮落村(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办公楼3楼企划部)。
  4.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下午3:00点,逾期恕不接待。
  5. 现场查看处置设备时间:2023年3月8日至9日,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办公楼门前集合。
  6.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下午3:00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指未经报名登记程序)恕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内容与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一律作废处理。
  7. 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3月14日上午9:00点,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办公楼3楼会议室。
  8.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3月7日下午3:00点前,与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孟小森  联系电话:13364590234

联系人:曲利伟  联系电话:13578529419

  1.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行名:永吉吉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320242100012。

电话:0432-64232313。

账号:1490040121015200000971。

 

 

 

 

 

 

 

 

 

 

  1. 适用范围
    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货物清单中所述设备的购买。
  2. 合格的投标人
    1. 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按要求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 定义
    1. “卖方”系指: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招标人”系指: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自行邀请招标)。
    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的投标人。
    4. “货物”系指:《招标货物清单》中各包所列设备。
  4. 投标委托

4.1、如代理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须持有投标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1. 投标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2、投标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无需缴纳报名手续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合格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向招标人缴纳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2、投标文件的组成

6.2.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和资质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

6.2.2、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统一格式/后附)。

(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表(统一格式/后附)

6.3、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6.3.1、营业执照(复印件)。

6.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3.3、个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4、投标报价

6.4.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6.4.2、本次投标物资分为A、B二包,投标人要按《招标货物清单》(统一格式)所列,在每包《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栏清楚填写该包总投标报价。

6.4.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包设备至允许有一个报价。

6.5、投标文件有效期

6.5.1、自投标日起至本次开标评标活动完成,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6.5.2、中标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与合同一致。

6.5.3、投标人系单位的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6.5.4、递交投标文件2份。

6.6、投标文件的密封

6.6.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系单位的)。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起封”字样。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7.2、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7.3、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8、开标及评标

8.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或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8.2、开标时,由监标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

9、评标

9.1、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9.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9.3、中标条件:

9.3.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3.2、报价高出低价的最高者中标。

  评标时,若同时出现高出低价的相同者时,由招标方即时组织相同者公开竞标,报价高者中标。如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若出现报价低于底价但大于底价的95%,则由招标方即时组织接近底价的前三位投标人公开竞标,报价高者中标;若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的95%,则本次招标确认为流标,由招标方重新组织招标。投标方现场实地踏查完毕并确定参与竞标后,由投标方负责告知标底情况。

9.3.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10、中标通知

10.1、在投标结束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次招标所选定的中标方。

10.2、招标方应按底11条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向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11、签订合同

11.1、中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的1天时间内与招标方(供销部)签订合同,否则按弃标处理并扣罚投标保证金。

12、其它说明

12.1、本次招标物资分为A、B二包,投标人需进行统一报价,招标人不分包出售。

12.2、招标人需要提醒投标人,招标方看货时设备的状况即为提货时设备状况,期间招标人不会对设备进行维护修理或拆动。若清单所列设备型号、规格,以现场查看的处置设备为准。

12.3、中标方需承诺在签订合同之日的30日内,中标方自行负责将所有中标购买设备的拆除并运出现设备存放地,中标方对设备搬移中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负完全责任。中标方承诺设备拆装、搬移中,遵守设备存放场地的管理,招标方尽可能地提供协调。

12.4、中标方付款方式:中标后,投标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全部货款应在签订合同之日的次日24:00时前汇到招标方账户,中标方凭财务部出具的付款证明、销售合同,经供销部、设备工程部、审计监察部、仓储部共同监督,方可进行设备的提货及搬移。

12.5、招标方不对中标方作任何中标物资(设备)在购买后服务的承诺。

12.6、招标方收到中标方全部货款后,根据处置物资类别开具相应发票。

 

 

 

 

第三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

3500t/d系统碎矿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总重量kg

1

重型板式给料机

ZBD1600×
7000

2

58000

2

颚式破碎机

PEF0912
900
×1200

2

94800

3

弹簧圆锥破碎机

PYB1750

2

101000

4

弹簧圆锥破碎机

PYD2200

2

165632

5

圆振动筛

YAGF2148

2

20200

投标单位报价(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500t/d系统碎矿备件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勾头键

200*25*22

4

2

空偏心轴部

K1420.3.0.00

1

3

空偏心轴部

K1423.3.0.00

1

4

上楔板

900*1200

8

5

底托

900*1200

1